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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内蒙古维地标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信息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6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内蒙古维地标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变更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信息。

  变更事项:

  (一)单位地址由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企业孵化大厦三楼319楼变更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信息大厦A座602、603、604、605号 。

  (二)法定代表人由刘伟东变更为李泊材。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4年12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zwgk/tztg/202412/t20241223_26420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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